|
中共河口區委 河口區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中共河口區委 河口區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2021年12月31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 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實推進 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 續穩定好轉,推動新時代河口高質量發展,現制定如下意 見。 一、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領導和監管體系 (一)堅決扛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政治責任。深入學 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將狠抓 安全生產作為增強 “四個意識”、堅定 “四個自信”、做到 “兩個維護”的現實檢驗,堅決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 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地生根。將習近 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安全監管專業知識作為 各級黨委 (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要學習內容,列入黨 校、黨政領導干部培訓班教學計劃,每年舉辦安全生產專題 研討班,提升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履職能力。 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區委巡察的重要內容。各級黨 委、政府和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年度考核中,按照 “一崗雙責”要求,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納入年度 工作述職內容。 (二)切實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黨 政主要負責同志承擔安全生產全面領導責任,黨政領導班子 其他成員承擔直接領導責任,將 “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 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落到實處。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 (以下簡稱安委會)主任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共同擔任,副 主任由黨委其他班子成員和政府各副職共同擔任。政府各副 職擔任本級相關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主任,承擔分管行業領 域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領導責任,至少每半年主持召開1次 相關專業委員會會議,每年向本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報告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方面履職情況。 (三)強化黨委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要把 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部署經濟社會發展重 大工作時要強調和安排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工作任務完成情 況時要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區委常委會會議每半年聽取 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各鎮 (街道)黨 (工)委、開 發區黨工委每兩個月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研究 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黨委班子成員在履行崗位 業務工作職責的同時,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四)加強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各級政府 要嚴格按照 “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履行安全 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對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實行 “網格 化、實名制”管理,按照分級分類監管執法要求,逐企業、 逐單位明確和落實行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直 接監管責任的部門單位。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地安全生產 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擔任本級黨委常委的政府負責同志分管 安全生產工作,政府班子其他成員要抓好各自分管行業領域 的安全生產工作。把安全生產納入政府重點工作和政府工作 報告的重要內容,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專項規劃并納入國民經 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鎮 (街道)黨 (工)委、開發區黨工委 黨政聯席會議每兩個月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 報,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要厘清綜合監 管、行業監管、專項監管的關系,明確各級安全生產事權,建立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清單。 (五)發揮安委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作用。 各級安委會是本級黨委、政府牽頭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議事 協調機構,原則上每季度召開1次成員會議,及時協調解決 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安排部署重點工作。承擔安委 會日常工作的安委會辦公室要成立專門機構,實行實體化運 作,強化工作力量建設,加強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巡 查,確保黨委、政府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落實到位。各級 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安全生產專題會 議,協調解決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安排部署安全 整治等重點工作。 (六)落實部門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和其他行業領域主管 部門要嚴格按照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 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 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嚴把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加強 涉及安全生產事項的行政審批管理,建立落實部門年度安全 生產任務清單,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實施嚴格監管和有 效指導,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非法違法行為。其他部門要主動 為安全生產提供支持保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承擔安全 生產全面領導責任,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黨組 (黨委)會議 專題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至少帶隊檢查1次安全生產工作;部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同志由班子成員擔任, 承擔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重要領導責任,對本部門及本行業 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具體領導、綜合協調,每月至少研究 部署1次安全生產工作,每月至少帶隊檢查1次安全生產工 作;部門單位其他負責同志按照 “一崗雙責”要求,承擔分 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直接領導責任,將安全生產工作與 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各 級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所在部門單位要設立或明確工 作機構,配齊配強專職專業人員,保障日常工作高效運轉。 二、進一步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安全責任落實到位。督促指導企業健全完善全員 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生產經營全過程安全責任追溯制度,形成 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覆蓋企業全過 程、全方位、全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著力建立 “三清單 一手冊” ,企業應當建立符合自身安全實際的安全生產制度 清單、主體責任清單、全員安全生產履職清單和應知應會手 冊。嚴格劃出 “四條紅線” ,一是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的企業,依法實施停業整頓或關閉退出的紅線;二是對有安 全生產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嚴重失信行為的投資主體及管理 者,依法實施市場禁入的紅線;三是對違章指揮、違規作業 和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員工,依法 實施全過程安全責任追溯的紅線;四是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和 事故不上報或遲報瞞報的,依法實施停業整頓、“一票否決” 或刑事司法追究的紅線。全面推行企業承諾踐諾和警示教育 “三項活動” ,一是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落實安全風 險研判和管控責任,重點對企業當天生產運行狀態和可能引 發安全風險的主要活動 (生產儲存裝置的生產運行狀態,特 殊作業、檢維修作業及承包商作業等高危作業)在工廠主門 外進行每日安全承諾公告,并將承諾公告內容錄入重大危險 源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二是區直有關部門單位每年 至少開展1次對本行業領域企業主要負責人 (包括法定代表 人、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決策人)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面對面”談話承諾活動,企業內部每年逐層級進行1次安 全生產責任落實 “面對面”談話承諾活動,并層層簽訂安全 責任書;三是各鎮 (街道)、開發區,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要 督促指導本轄區、本行業領域企業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安 全生產警示教育活動。 (二)安全機構人員到位。督促企業嚴格落實 《山東省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 (省政府令第311 號),企業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 (兼)職安全管 理人員,落實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并配備安全技 術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的礦山、金屬冶煉、道路運 輸、建筑施工單位,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 運輸單位和使用危險物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 的單位 (以下簡稱高危企業)和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委員會。督 促企業嚴格落實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總監制度實施辦 法 (試行)》,依法設置安全總監。企業安全總監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待遇應當高于本單位同級同職其他崗位管理人員待 遇,并享受安全生產管理崗位風險津貼。企業安全總監專項 分管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行使企業副職職權。企業安 全總監接受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和企業雙重領 導,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安全總監實行委派制。 (三)安全投入落實到位。實施安全生產投入剛性約束, 將安全生產資金納入企業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對 不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所 必需的資金投入和專款專用,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 生產條件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業整頓;導致發生生產安 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 強化事故預防和安全管理。針對企業重大危險源、重點部位 設施、關鍵工藝環節、特殊作業崗位,加大預警監控、安全 聯鎖等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設施建設投入。 (四)安全培訓落實到位。企業全體人員必須經過安全 生產培訓并合格,達不到上崗條件的不得上崗。高危企業主 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培 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強制性要求企業對新上崗、轉崗、 — 7 —復崗人員開展安全培訓,特別是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 材料或使用新設備時要對員工進行專門安全培訓。加強企業 轉產、復工復產階段和特殊作業規程規范以及外來施工隊伍 人員的針對性安全培訓。對發現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的或3處及以上隱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以及發生生產安全 事故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強 制培訓。新開工和復產復工企業以及春節后上班第一周要組 織上好以崗位安全教育培訓為主的開工安全第一課。加強產 業工人隊伍建設,提升產業工人安全生產素質和事故防范技 能。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形成全體員工自覺嚴格遵守安 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良好氛圍。 (五)安全管理落實到位。指導督促企業全面建設運行 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并與安全標準化工作一體化推進, 每月定期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自查自糾,建立風險隱患 清單和管控整改臺賬,對排查辨識的風險點要逐一落實管控 層級、管控責任和管控措施,在廠區醒目位置和重點區域分 別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在班組崗位醒目位置制定懸掛崗位 安全風險告知卡,并通過現代化的新技術、新裝備,不斷提 升對重大安全風險的管控能力。企業要每季度定期通過信息 化平臺等渠道將本企業辨識確定的一級和二級風險點形成清 單報各行業主管部門。2022年底前,所有高危企業和規上 企業全部建成運行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全部建成三級及 以上標準化企業。督促企業積極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智慧 化管理,加快實施 “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無 人”工程,構建基于深度學習模型的違章作業主動識別系 統,自動捕捉企業動火、受限空間等重點特殊作業違章行為 并實時預警,在線糾正企業違章作業行為;在;返雀呶 行業企業全面推行特殊作業申請、開票在線審批和作業全過 程視頻資料留存;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及交通 運輸工具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不具有相 應資質的承包、承租單位;加強對承包或承租單位安全生產 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重點加強對特殊 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企業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控預警 率和處置率要達到100%,涉及重大危險源的企業要全部安 裝自動連鎖控制系統。 (六)應急救援落實到位。指導企業按規定建立健全生 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完善重要崗位和重點部位現 場處置方案,全面推行應急處置卡、簡明操作手冊等制度, 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做好企業應急預案與政府 應急救援預案有機銜接,做到應急預案、演練、培訓 “三到 位”。高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 練,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 單位每年至少組織1次演練。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 隊伍的規模較小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鄰近建有專業應急 救援隊伍的企業或者單位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 應急救援隊伍。 (七)安全生產能力評估落實到位。對企業生產設備、 工藝流程、人員素質、內部管理等方面的本質安全水平,企 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專業技術人員、操作工人的專 業背景、知識結構和基本資質定期開展評估,評估不合格的 企業要落實整改措施。其中,危險物品生產 (儲存)企業、 建筑施工企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至少具備相關專業大專 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技能等 級,或者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凡涉及主要負責人變 更、新建改擴建項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場地作業等 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企業應當事前報告屬地政府。 三、進一步夯實筑牢安全生產基礎 (一)嚴格源頭管控。從安全、環保、能耗等方面嚴格 企業和項目準入審查,嚴把立項、規劃、設計、審批、建設 的安全關口,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規劃布局、達不到安全標 準的,一律不予立項、審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 “三同時” 制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未經設計審查合格不得施工建設, 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對取消、下放、移交的 行政許可事項,應當及時明確相關部門安全監管職責,建立 完善相應制度措施,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各環節安全監管。 (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出臺和 — 10 —動態完善項目負面清單,減少高危險性、高敏感度的生產企 業;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推進涉及危險工藝技術的 替代改造。依法依規加快不符合安全環保標準和法規要求的 化工生產企業退出。實行最嚴格的;愤\輸企業整治措 施,大力推進智能化監管,依法依規加大 “小散”;愤\ 輸企業的整合退出力度。 (三)完善安全生產經濟政策。保障各級財政安全生產 經費投入,區鎮兩級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安全 生產專項資金,強化審計監督和績效評價。制定激勵政策, 加快安全生產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示范應用。全面落實企 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 度,推動建立政府、企業、保險機構和社會共同承擔安全生 產投入機制,2021年底前道路運輸、;、建筑施工等 高危企業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四)健全安全生產制度標準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行政 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依法懲治安全生產領域違法 犯罪行為。完善地方安全生產制度體系,加強涉及安全生產 相關制度一致性審查,增強安全生產制度建設的系統性、可 操作性,解決區域性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加快安全生產地方 標準的制定修訂和整合,加強涉及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準入標 準和安全規程的制定修訂。 (五)強化對中介機構監督管理。安全生產中介機構要嚴格執行 《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對出具的報 告結果承擔法律責任。中介機構資質認可機關和監督管理等 部門要全面加強監管,強化對中介機構服務質量的監督檢 查,對不按標準進行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或出具虛假報告 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進一步提升安全監管和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一)增強安全監管工作力量。嚴格執行關于加強基層 安全生產監管力量的要求,鎮 (街道)應急管理辦公室 (以 下簡稱應急辦)應為獨立設置,單獨核定不少于5名行政編 制,統籌不少于8名專職工作人員。鎮 (街道)應急辦在編 在崗人員應當具有化工相關專業學歷或安全生產從業經歷, 并全部具備執法資格持證上崗。加強安全監管專業能力建 設,配強監管專業隊伍,實現安全監管的專業化、制度化。 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產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 員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每年 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重點檢查。 (二)高標準建設應急救援隊伍。視情對高層建筑密集 區配備相應的舉高消防車等大型救火裝備。加強勝利油田等 企業專職消防隊伍建設和聯訓聯戰,鼓勵建設一批專業社會 救援隊伍,形成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政府專職消防救 援隊伍、企業專 (兼)職消防隊伍和社會救援隊伍共同發 展、互為補充的格局。健全完善應急資源共享、應急救援聯動和征用補償機制,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負責牽頭做好 政府專職消防救援隊伍、企業專 (兼)職消防隊伍和社會救 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按 照要求完成區級森林消防隊伍組建,完成裝備器材配備。提 高消防救援人員待遇和社會地位,增強消防員職業榮譽感, 確保救援能力不斷提升和隊伍穩定。 (三)優化監管執法方式。堅持分類分級監管執法,建 立部門監管執法企業清單,全面實施安全生產 “雙隨機”、 差異化、溯源式、異地交叉等多種形式的執法檢查,同步開 展 “四不兩直”的明察暗訪。區安委會及負有安全監管職責 的區有關部門單位每年開展明察暗訪不少于4次。對存在重 大風險隱患、事故易發多發地區和企業開展聯合執法、集中 執法。全面推進 “線上”執法,實行執法行為全程記錄,做 到即時入庫、結果公開、責任可溯。對領導干部或其身邊工 作人員、親屬插手干預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如實記錄、留 存材料。 (四)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組織修訂各級各類突發事件 應急預案和簡明操作手冊,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定 期開展桌面推演和多部門、跨區域、無腳本實戰演練。統籌 安排應對突發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通道 等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信息化管 理,依托社會化力量,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管理、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依托區區域治理運行管理中心, 加快完善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建設。2021年底前,規模以上 企業和高危企業全部完成應急預案簡明手冊和腦圖式預案編 制工作。 (五)加強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各級負有安全生產 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單位都要建立安全生產專家隊伍,進一 步充實安全生產專家力量,細化專業分工,建立完善專家使 用管理機制,切實發揮專家作用。聘請專家參與隱患排查治 理、建設項目安全評審等工作,相關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保 障。 (六)強化安全生產社會共治。建立區級媒體曝光制度, 聚焦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和事故隱患,組織媒體跟隨明察暗 訪、跟進整改督辦、跟蹤落實問效。廣泛開展 “安全隱患隨 手拍”活動,健全落實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制度。深入開展安 全生產 “五進”活動,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分層次建設一批 安全教育體驗場館和安全科普教育基地 (場地)。加大安全 生產公益宣傳力度,主流媒體要開設公益宣傳專欄,普及安 全生產、消防常識、氣象災害防御知識和救援技能,營造良 好的安全宣傳氛圍。 (七)深化城市安全發展工作。按照 “科技、管理、文 化”三個維度和 “1+3+1”重點工作的總體創建要求,持 續深化城市安全發展工作。各鎮 (街道)、開發區及區直有 關部門單位要對照 《創建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區分工方案》 要求,在城市基礎及安全設施建設、城市產業安全改造等源 頭治理方面,公共設施等安全風險防控方面,城區安全監督 管理、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城市安全應急救援等方面,加大 工作力度,為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打下基礎。按 照省市統一安排,開展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區創建工作。 五、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工作制度機制 (一)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將年度安全生產專項考 核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和區直機關績效考核內容,加 大考核比重。考核結果作為考核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的重要 指標,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培養教 育、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不 合格的單位實行 “一票否決” ,取消當年度各類評先樹優資 格。凡被 “一票否決”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及分管負 責同志在下年度內一律不得提拔,并由上一級黨委、政府負 責同志對其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 (二)健全安全生產巡查制度。區委、區政府每兩年對 各鎮 (街道)、開發區和區重點行業領域實行一輪安全生產 巡查,重點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時反饋巡查結 果,并向紀委監委機關移交問題線索,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 成問題整改,對巡查中發現的失職和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 起、查處一起,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區。 (三)建立部門會商協同和聯動機制。建立部門聯動機 制,在行政審批、失信聯合懲戒、打非治違、問責線索移 交、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媒體監督等方面實行部門協 同聯動,各相關職能部門堅持齊抓共管,及時互通信息,形 成工作合力。健全安全風險會商研判機制、防控協同機制, 消除監管死角和盲區,著力解決 “管不到、想不到、認識不 到”的問題。 (四)落實安全生產約談和信用監管制度。嚴格執行安 全生產約談制度,對發生一般事故及事故多發頻發的鎮 (街 道)、開發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單位按程 序進行約談。對納入失信懲戒管理的安全生產違法企業及其 相關責任人,在投融資、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 出讓、授予榮譽、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從嚴審批核準,按照 相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并向社會公開曝光。 (五)嚴格執行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 和 《山東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法 (試行)》 《河口區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要求, 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一個月內發現1處安全 生產非法行為且沒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對鎮 (街道)政 府 (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實行安全生產工作單項 “一票 否決”。對因安全生產非法行為導致一般死亡責任事故發生 的鎮 (街道)政府 (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和負有直接監 — 16 —管責任的區直有關部門,實行安全生產綜合 “一票否決”。 在監管職責范圍內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 安全生產非法行為沒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致使非法行為長 期持續存在的,對鎮 (街道)政府 (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會和負有直接監管責任的區直有關部門,實行安全生產工作 單項 “一票否決”。凡因安全生產工作引咎辭職、責令辭職、 免職的有關人員,一年內不安排領導職務,兩年內不得擔任 高于原任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同時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按照影響期長的規定執行。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 連續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受到黨紀政 務處分或被問責處理的相關責任人員,不能參加當年評先樹 優活動,在影響期內的不能參加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薦, 國有 (控股)企業領導班子不能享受年終考核獎勵。對事故 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跟蹤追究不受任職期限和職務變動等條件 限制。要增強事故查處時效,加大對安全生產舉報投訴案件 的查處力度和事故責任追究落實力度。 (六)完善監管干部培訓交流和培養激勵機制。加強安 全生產監管部門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和機構建設,重視安全 監管干部的選拔任用,采取上掛下派、交叉任職、培訓進修 等方式加強對安全生產監管干部的鍛煉培養。區級負有安全 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和鎮 (街道)、開發區黨政領 導班子成員中應有1名熟悉安全生產工作或有從事安全生產 — 17 —工作經歷的人員,探索實行區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部門單位中層干部到鎮 (街道)擔任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的工 作模式。對工作實績突出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在職務職級 晉升、評先樹優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將安全生產監管干部 隊伍和執法力量業務知識培訓,列入基層干部教育培訓計 劃,依托黨校等陣地,力爭每年培訓1遍。區應急管理部門 主要負責同志和鎮 (街道)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在崗工作 年限原則上不得低于3年。鎮 (街道)應急辦主任、開發區 應急管理服務中心主任調整,要征求區應急管理部門意見。 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相關 待遇。將安全生產納入區委、區政府 “大競賽、大比武”表 彰表揚獎勵事項,對安全生產考核工作確定為優秀等次的, 按規定給予嘉獎或記功獎勵,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優秀 的鎮 (街道)、部門單位和個人,以區安委會名義進行通報 表揚。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14年2月26日印發的 《中共河口區委、河口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 工作的決定》 (東河發 〔2014〕1號)同時廢止。此前發布 的有關文件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 |